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8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面试前取得国家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并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和学籍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请于年8月29日至年8月31日18时登陆
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本人照片,具体要求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于年9月1日、9月2日、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焦作市山阳路号办公楼二楼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须交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然后进行信息采集。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网页自动生成);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未就业人员);
(3)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提供报考专业及方向的证明材料;
(5)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及复印件;
(6)本人自荐书一份。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报考本岗位其他考生笔试最高成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