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不同类别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户籍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计划类别报考。
五录取方式(一)投档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学科教师”、“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
“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专科层次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投档。
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南省各批次填报志愿日期可点击链接查看:重磅丨河南省年高招工作规定发布!
(二)预录取
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考生须在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正式录取
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六有关*策年定向招生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就业、履约管理等*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申报年地方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的通知》(教师〔〕号)等文件执行。
(一)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策。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三)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和“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
“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任教;
“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
附件附件3:河南省年“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专科层次定向招生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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