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特殊慢性病患者的特殊利益,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特殊慢病申报工作于9月11日正式开始,肝硬化代偿期、失代偿期患者请到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申报,鉴定首日,该院接待了余人,申报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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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此次申报患者是指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哈人社发号)、《关于增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的通知》(哈人社发号)的参保人员(不包括离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参保未满等待期的参保人员、哈*综29号及哈劳社发2号规定的破产困难企业和与单位解除关系退休一次性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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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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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鉴定时间和地点
申报鉴定时间:年9月11日-17日(周六、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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