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地偷拍设备暗中售卖 样式多查处难(图)
钥匙形状的偷拍设备,包装上没有任何厂家信息。
“上海法官招嫖门”偷拍取证成功,让偷拍设备再次引起关注。今日,走访石家庄市颐高数码广场和太和电子城,发现多个商家在偷卖偷拍设备。石家庄市工商局太和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卖偷拍设备是不允许的,一旦查实将处理。律师提醒,偷拍设备是“双刃剑”,建议谨慎使用。
偷拍设备“躲”在柜台下,全是三无产品
今天上午,来到颐高数码广场,在二楼和三楼的柜台里,都没有发现摆在明面上销售的偷拍设备,但随机询问了8家售卖监控设备的摊位后,其中3家摊位表示“有货”。
其中一位表示“有货”的男摊主告诉,“我只是帮人代卖,你要是今天拿货,我就给你拿来,价格在200至700元不等。”
另一摊位的女摊主在的要求下,从柜台下拿出一款手表,乍一看跟真的手表无异。“你看这,”顺着摊主的指引,看到表盘12点数字下,有一个针孔大小的洞,“摄像头就藏在这里面。”10点数字下,还有个针尖大小的孔,摊主介绍说:“这是开机指示灯。”此外,她还给展示了一款钥匙形状的偷拍设备。
这位摊主表示,他们这里是搞批发的,价格在100至500元不等,有纽扣、钥匙、手表、夹包等多种样式,如果有需要,还可以量身定做,不过价格就得另外谈了。“这些属于异性设备,不允许售卖,所以都是一些小商家生产的,是三无产品。”既然不允许售卖,为何还出售呢,这位女摊主坦言,“市场有需求呀!”
在太和电子城询问了4家商铺,只有一家出售偷拍设备,样式和价格基本与颐高情况相似。同样,所有偷拍设备尽管都有外包装及使用说明书,但却都没有生产厂家、厂址等信息,是典型的三无产品。因为不允许销售,这些偷拍设备大多都处于隐蔽销售的状态,没有明摆在柜台上。
不允许商户销售偷拍设备,查处较难
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这些偷拍设备,销售的监管属于工商部门,如果有人用偷拍设备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才可以介入。
石家庄市工商局太和分局的一名张姓工作人员称:“我们有专管员,经常下去查。”他告诉,查的方式,主要是去现场看,“如果有人举报,我们会重点搜查,查实后给予处理;如果没人举报,我们也只能通过看和问询的方式检查。”这位工作人员坦言,对于偷偷销售偷拍设备的商家,用看和问询的方式很难查出结果。
对于偷拍机的使用,咨询了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国,他解释说,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偷拍、偷录方式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法律证据采用。同时杨建国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杨建国表示:“凡事有利就有弊,建议人们谨慎使用这种手段。”
此外,对于售卖偷拍设备的商家,杨建国表示,《刑法》中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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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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