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团伙制售114吨地沟油
主犯一审被判5年
近日,南昌县人民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曾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及新闻栏目报道播出的江西首例制、售地沟油案进行了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
警方捣毁地沟油大窝点
2011年9月,在公安部部署“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后,南昌县公安局立即对全县范围内涉嫌“四黑、四害”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当年9月15日晚,办案民警获悉,位于该县武阳镇的江西环宇生物柴油有限公司大量收购地沟油,有制售地沟油的重大嫌疑,于是立即前往现场。在环宇公司当场封存地沟油原料数百桶。当晚,办案民警连夜传唤公司法人代表万红花等人。民警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利用从吉安等地收购来的地沟油,通过加工,大量生产所谓“高质量混合油”,具有非法生产食用油的重大嫌疑。警方当即将该公司主要涉案人员万红花、万华、万建华予以刑事拘留。
同时,警方对环宇公司采购、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10年6月以来,加工生产所谓的“高质量混合油”2000多吨,其中约1600余吨销往广东方向,其中又有大部分销售至东莞市麻涌镇胜辉饲料制品经营部。
114吨地沟油当食用油卖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被告人万红花、万华、万建华共同出资成立了江西环宇生物柴油有限公司。环宇公司自2009年开始从事生物柴油的生产和销售,后由于效益不佳,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转而生产饲料油。环宇公司从多处购进大量地沟油、潲水油,生产成“饲料油”。
2010年10月至2011年8月,被告人万红花、万建华、万华在明知被告人张小*、赵小天、*小乐经营的东莞市麻涌镇胜辉经营部从其公司购买的饲料油可能流向食用油市场的情况下,仍向被告人张小*销售饲料油。其中2011年2月至2011年8月,销售饲料油近千吨,销售金额700余万元。
被告人张小*、赵小天、*小乐从环宇公司购得饲料油后,将其中的约114吨作为食用油销售给了食用油经销商,并最终使这些油流入市场,作为食用油卖给了消费者。
一审6人获刑未上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万红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万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6万元;万建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张小*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赵小天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6万元;*小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2万元。
一审宣判后,6名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万明之
王海波
龚汉斌